2009年9月28日 星期一

(澳洲行前) 正式離職以後,健保加保 & 國民年金

全民健保
正式離職後,雖說白天的時間多出來了,但要辦的事情還是不少,尤其在剩下不到一週的工作天裡,很多手續都得趕著跑,例如:退去公司職員的身分之後,首先要面對的就是「健保加保(個人)」及「國民年金」的繳納。

根據中央健保局的資訊,我屬「第六類被保險人(投保金額為659元/月)」(非隸屬於特定雇主、農會/水利會/漁會、內政部役政署,及國防部等單位),因此必須以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為投保單位。

由於目前的規劃是4-6個月即回國(未滿6個月),根據健保局的規定,並不符合退保資格,否則健保局將逕自註銷停保,並追繳之前的保險費 (全民健康保險是強制性保險")

註: 如有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情形,可以自行選擇「繼續參加健保」或「辦理停保」,如選擇停保,暫停繳納保險費時,記得要向所屬投保單位申請停保,不能事後補辦。

加保的方式為,持前雇主開給的退保證明、自己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及印鑑,到區公所申請辦理並填寫表格即可加保生效日期為退保當天

就短期的出國計劃來說,參加全民健保者也是給自己多一層保障,倘若真的在國外產生了醫療費用,可以在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六個月內,檢附以下資料向健保轄區分局申請核退醫療費用(先自己給付而後申請補助):
1. 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2.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  
3. 診斷書或證明文件,如為外文文件時,應檢附中文翻譯(英文可免附)
4. 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或服務機關出具之証明文件等

若人還在國外,也可將相關證明文件寄回台灣,請親友代為處理。


國民年金
自民國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國民年金(內政部委託勞工保險局辦理),針對「25歲至未滿65歲,未參加軍、公教、勞、農保,且未曾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施行”柔性強制投保”(請見Q&A的問題十四&問題二十六),保險之效力自符合加保資格之當日零時起算

舉例說明:OBSun我於9/25正式離職並於此同時退出勞健保,因此自9/25當天即符合國民年金投保資格,即便距離9月底只剩5天,但仍須繳交該月份的投保金額674元)

繳納方式由保險人(勞保局)按雙月計算(於每年2/4/6/8/10/12月,一次寄出兩個月的帳單),書面通知被保險人於再次月底前完成繳納。繳款方式有:
1. 自動轉帳 (收到第一次的繳費通知並完成繳費後 > 填寫”轉帳代繳約定書” > 拿到金融機構或郵局辦理 > 申請轉帳代繳成功後才開始執行轉帳扣繳)
2. 銀行/郵局/農會或漁會繳費
3. 便利商店繳費

舉例說明:9/25離職並同時退出勞健保的OBSun雖然想在出國前辦理好自動扣繳功能,但無奈必須在10月底收到第一次的繳費單之後,請親友幫忙親繳費用,再持繳費收據與約定書至金融機構辦理自動轉帳扣繳,這才能自12月底的那次帳單開始執行。全民健保之自動轉帳扣繳的辦理方法亦等同於此


這也是我很納悶的地方,若政府機關是真的想要”便民”,為什麼不讓民眾在申請加保或是符合國民年金投保資格之時即開放辦理自動轉帳扣繳呢?…


參考資訊
[保險]關於健保、海外保險、醫療理賠 等相關討論

出國超過六個月以上可以選擇辦理停保手續
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保險對象停保(復保)申請表(96.06.11更新)
健保局溫馨提醒:春節返國民眾請記得辦理復保、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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